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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旁的“重磅炸弹”(图)

1998-10-1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刘新武 摄 我有话说

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如何将高速公路的管理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已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记者近日在采访途中,在京哈高速公路辽宁省铁岭至四平路段发现在车流滚滚的公路边不足5米处有一座“长城加油站”,几个暴露在地面的储油罐尤如炸弹般横在路边(如图示)。如果司机、乘客丢出烟头或发生车祸使油罐爆炸,其后果不堪设想。据悉,早在1994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就颁布了《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该条例第10条规定“禁止在高速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构筑永久性工程设施”,也就是说加油站至少应建在高速公路50米以外,但不知为何辽宁省铁岭至四平高速公路开通几个月以来,对其构成严重威胁的这座长城加油站却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得到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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